近日,江苏多维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多维公司”)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(2021)苏05民初283号《民事裁定书》,裁定准许原告无锡乐尔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乐尔公司”)撤回起诉。至此,多维公司成功赢得专利阻击战。本案中,超成律所胡上海律师代表多维公司应诉。
乐尔公司以侵犯其拥有的第201310131459.0号,名为“一种基于磁电阻技术检测磁性图形表面磁场的磁头”的发明专利权为由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多维公司接到法院的应诉通知后,立即组织由技术人员与专业律师组成的团队进行全面准备,针对涉案专利的特点,决定分别从专利有效性以及现有技术抗辩两方面着力,搜集并准备了充分的证据。
日前,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6330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,宣告涉案的第201310131459.0号专利权全部无效。无效决定认为,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。至此原告失去权利基础,故向法院申请撤诉。
多维公司作为高端磁阻传感器技术先行者,研发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资源,成长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。多维公司一向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,但对危害公司合法权益的挑衅行为说不,敢于亮剑,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,主动挑战发起无效请求,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本案中,超成律所代理律师全面学习了磁电阻技术领域的技术,在技术人员帮助下,结合教科书等文献资料,掌握了相关专利的技术发展脉络。在全面理解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提供了全面的抗辩策略,并搜集、提交了充分的证据,保证现有技术抗辩与无效宣告请求的成功几率。尤为特别的是,本案的关键证据,即公知常识证据是中学物理教材。
【案件代理律师】
胡上海
超成律所资深专利律师/执业专利代理师
▲具有工科与法律双教育背景,现为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与执业专利代理师。具有6年一线开发工作经历,12年专利从业经验。从事过专利撰写、审查意见答复、无效宣告、培训等多方面的工作,执业领域包括专利、技术合同等技术纠纷,擅长疑难案件处理,技术领域涉及机械、电路、通信、传感器等细分领域。
▲胡上海律师代理的“多维科技诉无锡某科技有限公司等专利权权属纠纷系列案”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年度报告(2020)和“2020年度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”,代理的“电动独轮自行车”无效请求案入选“2018复审委十大案件”,代理的荣耀公司专利权属纠纷案入选“2021年重庆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”。